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

2025-12-15 03:20:18 法律知识 0
  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有诸多区别。一审是初始阶段,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起诉,法院全面审查并作判决。二审是上诉审,审查一审判决,范围原则围绕上诉请求。再审针对已生效裁判错误,严格启动后全面审查纠错。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

   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审是行政诉讼的初始阶段,由行政相对人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当事人在此阶段享有完整的诉讼权利,如起诉权、举证权、辩论权等,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作出一审判决。

   二审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的上诉审程序。二审法院主要审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二审审理范围原则上围绕上诉请求进行,但对一审裁判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二审判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再审则是对已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再审启动较为严格,可基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依职权再审或检察院抗诉再审等。再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重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再审判决,其目的在于纠正已生效裁判中的错误,维护司法公正。

   二、再审可以请一审二审的律师吗

   再审可以聘请一审、二审阶段的律师。

   聘请原律师具有一定优势。其一,原律师对案件全程较为熟悉,包括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庭审细节及双方争议焦点等,能节省重新了解案件的时间和精力,迅速进入再审程序的应对工作。其二,原律师与当事人有过前期沟通合作,彼此较为信任,在再审过程中能更好地理解当事人诉求,准确把握案件方向。

   然而,也并非绝对要聘请原律师。若当事人认为原律师在一审、二审中表现不佳,未能充分维护自身权益,或者案件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律师的思路和方法不再适用,那么也可另行聘请其他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总之,再审时选择律师应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无论是否继续聘请原一审、二审律师,都要确保所选律师能够胜任再审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行政诉讼二审后可以申请再审吗

   行政诉讼二审后可以申请再审。但需符合法定情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一般来说,若存在以下情形,再审申请可能被受理: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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