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鉴定由什么机构主持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由什么机构主持
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
具体来说,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在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学会会按照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遵循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鉴定,以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情况,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等提供专业依据。
二、医疗事故如何确定医院赔偿比例
确定医院在医疗事故中的赔偿比例,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等级。一级医疗事故最为严重,赔偿比例可能相对较高;二级、三级、四级依次递减。
其次,考量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若医院负完全责任,赔偿比例通常较高;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比例则依次降低。
再者,关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若患者自身疾病对损害后果影响较大,医院赔偿比例会相应调整。
一般来说,完全责任的赔偿比例可能在100%;主要责任为60%-90%;同等责任是50%;次要责任为20%-40%。但具体赔偿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由专业鉴定机构认定并经法院裁判确定。
三、鉴定医疗事故需要多少钱谁出钱
鉴定医疗事故的费用通常在几千元左右,具体数额因地区、鉴定机构以及事故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行垫付鉴定费用。如果经鉴定确属医疗事故,该费用最终可能由医疗机构承担;若不属于医疗事故,费用则由申请方自行承担。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的,可向当地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申请时需按要求准备相关病历资料等,支付鉴定费用后等待鉴定结果。这一过程有助于明确责任归属,为后续纠纷处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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