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建设有哪此手续
一、拆迁安置房建设有哪此手续
拆迁安置房建设需办理一系列法定手续:
1. 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申请项目立项。立项批准意味着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土地获取:通过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划拨一般针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出让则要参与招拍挂程序,竞得土地后签订出让合同。
3. 规划许可: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者确定项目用地范围、面积等规划条件;后者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规划要求。
4. 施工许可:建设单位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申请时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
5. 其他手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办理消防、环保、人防等专项审批手续,以确保项目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二、拆迁安置房交房标准的规定
拆迁安置房交房标准通常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约束,主要规定如下:
工程质量方面,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房屋主体结构应安全可靠,无明显裂缝、倾斜等质量问题。墙面、地面应平整,门窗开启灵活,密封性良好。水电线路铺设规范,给排水管道无渗漏,电气系统安全且能正常通电。
配套设施上,小区内应具备基本的生活配套。道路应畅通,便于车辆和行人通行;绿化应达到一定比例,为居民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要有完善的消防设施,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文件资料需齐全,交房时应向被拆迁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房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让被拆迁人清楚房屋使用注意事项。
面积误差也有规定,实际交付面积与拆迁补偿协议约定面积的误差应在合理范围内。超出或不足约定面积,按照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处理。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交房标准,被拆迁人可查阅当地政策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自身权益。
三、拆迁安置房楼顶漏水谁负责
拆迁安置房楼顶漏水的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 若房屋尚在保修期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有保修义务。楼顶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可通过开发商来联系建设单位进行处理。
2. 若已过保修期,楼顶属于建筑物的公共部分,通常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业主可向物业公司反映,由其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维修资金需经业主共同决定使用,用于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3. 若楼顶漏水是因个别业主的不当使用或破坏行为导致,如在楼顶私自搭建、安装设施等,则该责任由实施不当行为的业主承担,需对受损部分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业主发现楼顶漏水,应及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并尽快与相关责任方沟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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