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 报告与投诉:一旦发生疑似医疗事故,患者或家属应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如医务科等,也可直接拨打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电话。
2. 封存病历:双方共同对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以固定证据,防止病历被篡改。
3. 调查与分析:医院内部展开调查,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责任等进行分析判断。
4. 协商处理:医患双方就赔偿等事宜进行协商,可自行协商,也可在第三方调解机构主持下协商。
5. 申请鉴定: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
6. 法律途径:对鉴定结果或协商结果不满意,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决赔偿等问题。整个过程需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以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二、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为三年。
起算点通常是患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比如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异常,经专业判断意识到可能是医疗事故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在这三年期间,患者应及时主张权利。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对方可能以时效抗辩,患者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例如在这三年内患者向医疗机构主张过赔偿等权利,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又比如出现不可抗力等阻碍患者行使权利的事由,诉讼时效中止,等阻碍消除后继续计算。所以患者要密切关注自身权益及诉讼时效相关规定,确保在法定期间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1.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提供尸检报告;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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