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授权和专利转让的区别在哪里
一、专利授权和专利转让的区别在哪里
1. 权利主体变更
专利授权是专利局将专利权授予申请人,权利主体是申请人,自授权起申请人成为专利权人。
专利转让则是专利权人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原专利权人丧失权利,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
2. 获得权利方式
专利授权通过申请、审查等流程,满足条件后由专利局授予权利。申请人要经历一系列程序,如提交申请文件、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等,最终获得专利权。
专利转让是基于双方的转让协议,由专利权人将其现有专利权转移给受让方。转让双方需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该部门予以公告,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 法律后果及后续维护
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需按规定缴纳年费等维持专利权有效,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独占实施权等权利。
专利转让后,受让方承担起缴纳年费等维护专利权的责任,同时享有转让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原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转移给受让方。
二、授权发明专利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授权发明专利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新颖性: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 实用性: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手续如下:
1. 提交申请:准备好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 受理: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初步审查: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格式要求等。
4. 公布: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5. 实质审查:申请人可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请求实质审查,专利局会审查发明是否符合授权条件。
6. 授权: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授予专利权,发给专利证书。
三、专利授权与申请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1. 申请专利是获得授权的前提。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表明其对发明创造拥有权益主张。
2. 专利授权则是专利局经过审查,确认该申请符合专利条件后给予的许可。
3. 申请专利时,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材料,说明发明创造的内容、新颖性等。专利局会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
4. 授权意味着该发明创造成为受法律保护的专利,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等权利。
5. 申请专利不一定能获得授权,可能因不符合新颖性等条件被驳回。而获得授权的专利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
6. 申请专利侧重于启动专利保护程序,授权则是程序成功后的结果,赋予申请人专利法意义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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