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损害鉴定区别
一、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损害鉴定区别
1. 鉴定主体:
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主体更为广泛,包括具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等。
2. 鉴定依据:
医疗事故鉴定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损害鉴定依据相关民事法律及配套规定,标准更侧重民事赔偿责任。
3. 鉴定目的:
医疗事故鉴定侧重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划分;医疗损害鉴定着重判断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以确定赔偿。
4. 鉴定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关注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疗规范等;医疗损害鉴定除诊疗规范,还考量医疗伦理、注意义务等,范围更广。
5. 鉴定时机: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在医疗纠纷发生后1年内提出;医疗损害鉴定在纠纷发生后即可申请,没有严格时间限制。
二、医疗事故委托法院鉴定流程是什么
1. 提交申请:患方或医方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写明事故发生经过、申请鉴定事项等。
2. 法院受理: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确定鉴定机构的选择方式,如摇号等。
3. 选择鉴定机构:按照既定方式选定具备资质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4. 提交材料:双方按要求向鉴定机构提交病历、检查报告等鉴定所需材料。
5. 鉴定机构鉴定:鉴定机构组织专家鉴定组,依据相关规定和材料进行鉴定,分析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等。
6. 出具鉴定报告: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明确鉴定结论。
7. 法院审查:法院对鉴定报告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信,并依据鉴定结论等进行后续审理和裁判。
三、医疗纠纷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事故责任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标准: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医疗过失行为起主要作用,即损害后果主要由该医疗过失行为导致,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意味着损害后果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仅起较小作用。
轻微责任,医疗过失行为对损害后果起轻微作用,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明显因素造成。
在具体划分时,需综合考虑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多方面因素,以准确界定责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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