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备案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一、已经备案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倘若该合已经完成了备案程序,那么便无法对其名称进行更改。
依照国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务部、国土资源部等七个不同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价格政策的通知》中的明文规定来看,明确强调了对于商品房预购人而言,他们所购买的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是被禁止再次转让的。
在预售商品房竣工并正式交付至预购者手中,且预购者成功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以前,各地方的房地产商务主管部门并不允许其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操作;而当房屋所有权申请者与其在登记备案中所记载的预售合中的预购方身份不相符时,房屋有权属登记机构也应拒绝为其办理相应的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故此,在完成合同备案之后,我们并不能够通过名称变更的方式对该交易进行操作。
倘若您是有意购买处于抵押状态下的房产,首先必须要将相关的贷款偿还清楚,然后才能获取产权证书,进而实现房产的贩卖。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二、已经备案的房子可以撤销备案吗
可以撤销已备案的房子,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一)购房合同纠纷
1. 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购房合同的情况,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可办理备案撤销。
2.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购房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从而可进行备案撤销。
(二)退房情况
1. 若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一致退房,双方达成解除购房合同的协议后,可以办理备案撤销手续。
2. 符合法定退房条件的,例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等,购房者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撤销备案。
(三)其他特殊情况
比如相关部门认定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也能够进行备案的撤销。不过,具体的撤销程序要遵循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
三、已购公房出售条件是什么
已购公房出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产权明晰。出售人必须是已购公房的合法产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能够证明其对该房屋拥有完整的处分权。
二是符合上市交易年限要求。一般来说,大部分地区要求已购公房取得房产证后,需满足一定的年限才可上市出售,例如有的地方规定需满五年等。
三是补缴相关费用。有些已购公房在出售前可能存在未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需按规定补缴完毕。比如,按照当地政策标准,计算并足额补缴土地出让金,使房屋产权性质符合上市交易条件。
四是需经相关方同意。若房屋存在共有人,出售时需经共有人书面同意;若房屋是按房改政策购买的,还可能需经原产权单位同意,确保出售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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