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

2025-12-21 15:20:10 法律知识 0
  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诉讼管辖规定:(一)协议管辖,当事人书面协议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法院,不违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即有效;(二)法定管辖,无协议时按相关情形确定管辖法院;(三)专属管辖,特定合同纠纷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

   在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诉讼管辖有以下规定:

   (一)协议管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比如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法院。只要选择不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二)法定管辖。若当事人没有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则适用法定管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住所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若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等,可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专属管辖。因在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二、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用的承担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其一,一般情况下,律师费用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聘请律师,这是其为实现诉讼目的而进行的一种支出,如同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等其他诉讼成本一样。

   其二,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在一些商业合同纠纷中,双方可能事先约定,若一方违约引发诉讼,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因诉讼而支出的合理律师费。

   其三,在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比如,在一些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部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为了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会判决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总之,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的承担需结合具体情况,依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来确定。

   三、民事诉讼执行要多久过期

   民事诉讼中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具体规定和相关要点如下:

   - **起算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例如,判决书规定被告应在1月1日前履行付款义务,那么申请执行的期限就从1月1日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比如分期还款,每一期还款到期日分别计算申请执行期限。

   - **特殊情况**:若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生效日期根据不同法律文书有不同认定方式,如判决书一般是送达双方当事人后,上诉期届满且无人上诉时生效。

   - **时效中断**:申请执行时效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在申请执行期限内,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法定事由,申请执行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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