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本人写出便生效吗
一、遗嘱本人写出便生效吗
遗嘱并非本人写出便一定生效,需满足多方面条件。
其一,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意识不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所立遗嘱无效。
其二,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而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三,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遗嘱不能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此外,自书遗嘱还需满足特定形式要求。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立遗嘱的年、月、日。
总之,遗嘱的生效需要同时满足上述多个条件,仅有本人书写这一行为并不足以确保遗嘱必然生效。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遗嘱才能在遗嘱人去世后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按照遗嘱内容进行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宜。
二、遗嘱如何判定人是否正常
判定立遗嘱人是否正常,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一是意识状态。需审查立遗嘱时其是否具有清晰的意识,能否正确认知自身行为及行为后果。若立遗嘱人处于昏迷、神志不清、精神错乱等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状态,所立遗嘱通常无效。例如,因突发重大疾病导致意识模糊时立的遗嘱,就可能存在问题。
二是认知能力。立遗嘱人应能理解遗嘱内容,知晓财产状况、继承人范围等基本信息。若其对自身财产状况存在严重误解,或对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认知错误,可能影响遗嘱效力。
三是精神健康状况。要考察立遗嘱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且该病症是否影响其立遗嘱时的意思表示。若有相关精神病史,需有专业医疗机构的诊断及鉴定意见作为参考。
此外,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还可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人员对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认知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其立遗嘱时是否正常。
三、拆迁没上房怎样列遗嘱
在拆迁未上房的情况下立遗嘱,可参考以下方式:
其一,明确遗嘱内容。需清晰表述拆迁房屋的相关信息,包括房屋原地址、拆迁协议编号等,尽管尚未上房,但要说明对未来所得安置房屋的处置意愿。比如指定由哪位继承人继承该安置房屋,若有多位继承人,要写明各自的继承份额。
其二,选择遗嘱形式。常见的有自书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都要签名;公证遗嘱,可到公证处办理,经公证后的遗嘱法律效力较高。
其三,确保遗嘱合法有效。立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总之,即使拆迁未上房,只要将安置房屋的相关情况及处置意愿表达清楚,通过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且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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