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干了直接走人有工资吗
一、不想干了直接走人有工资吗
不想干了直接走人,是否有工资需分情况判断。
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根据法律规定,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若直接走人未履行此程序,但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工资。不过,因未提前通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是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直接走人,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承担因离职造成的损失,如岗位空缺影响工作开展等。但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以未提前通知为由,克扣劳动者全部工资,此行为不合法。
实践中,若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
二、158天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产假工资发放方式分两种情况。
若用人单位已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当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若低于,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若用人单位未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工资应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标准全额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例如,某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为 8000 元,所在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那这 158 天产假期间,单位需每月按 8000 元标准向其支付工资。若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且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7000 元,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为 7000÷30×158,若该金额低于该女职工产假前工资,单位要补足差额。
三、产检请假扣工资吗算全勤吗
产检请假不扣工资,且应算全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这意味着产检请假属于正常出勤,用人单位不应扣发工资。因为产检是保障孕妇和胎儿健康的必要医疗行为,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全勤的定义来看,全勤通常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正常出勤,没有无故缺勤等情况。女职工按照医生建议进行产检,并非是无故缺勤,而是为了履行生育这一特殊生理过程中的合理需求。所以,产检请假不应影响全勤评定。
如果用人单位以产检请假为由扣发工资或取消全勤,女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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