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肯迁房产证怎么办
一、离婚不肯迁房产证怎么办
若离婚后对方不肯迁走房产证相关登记,可采取以下措施。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于房产归属及对方配合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的约定,对方不履行,可先与之沟通协商,要求其按协议履行迁证义务。若协商无果,可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议。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完成房产证的变更登记。
若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了房产归属,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变更登记。若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对方配合而对方拒绝,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从而完成房产证的变更。
总之,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利用诉讼和强制执行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完成房产证相关迁移手续。
二、老公失踪离婚房产怎么分
老公失踪时离婚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首先,要宣告失踪。配偶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老公失踪,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其次,确定房产性质。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是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由于老公失踪,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下判决。通常做法是将房屋判归女方,女方给予男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折价款可先提存,待男方出现后再进行处理。
若涉及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款项。若房产还有其他共有人,要先进行析产,确定夫妻共同部分后再分割。
三、公证房产后离婚如何分割
公证房产后离婚的分割方式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公证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不参与分割。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公证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若房产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分割方式:
1.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产的分割比例、方式等,达成一致后按照协议执行。
2. 竞价分割: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通过竞价确定房产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 拍卖分割: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 法院判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房产来源、双方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
需注意,分割房产时要考虑是否存在贷款等债务情况,有债务的应明确债务分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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