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有哪些区别

2025-12-26 11:01:19 法律知识 0
  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有哪些区别?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有诸多区别。期限上,前者有起止时间,后者无明确终止时间。订立条件不同,稳定性有别,解除或终止时规定也不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合同时,应综合考量自身因素,谨慎决策保障权益。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有哪些区别

   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存在诸多区别。

   期限方面,固定期限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起止时间,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将持续有效。

   订立条件不同,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可根据意愿自由约定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满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过错等法定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稳定性上,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可能面临终止或续订不确定性;无固定期限合同稳定性高,能给劳动者更强职业安全感。

   解除或终止时,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通常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或终止,需符合法定情形,否则用人单位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在选择签订何种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综合考量自身需求、发展规划等因素,谨慎做出决策,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第三次签合同是签无固定期限吗

   根据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单纯第三次签合同并不必然就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前两次签的是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续签时,满足上述条件,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前两次并非都是固定期限合同,或者存在不符合法定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其他情形,则第三次签合同不一定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签订合同的情形及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等来综合判断。

   三、公司倒闭无固定期限怎么赔偿

   公司倒闭时,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应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倒闭进入破产程序后,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包括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在内的费用。员工可关注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及时申报自身权益,若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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