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几年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下情况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1. 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几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符合上述条件时,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签订,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1. 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可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订立。
3.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其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其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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