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属于刑事制裁的吗
一、缓刑属于刑事制裁的吗
缓刑属于刑事制裁。刑事制裁是指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实施的法律制裁。
缓刑并非独立刑种,而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依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需遵守相关规定,由特定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若违反规定,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以,缓刑本质上仍是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是刑事制裁体系的一部分,体现了刑罚人道主义精神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有助于犯罪分子改造和回归社会。
二、坐牢再犯罪会判缓刑吗
坐牢后再犯罪是否能判缓刑,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坐牢是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属于累犯。依据法律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因为累犯表明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较大,难以保证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不再次危害社会。
若不属于累犯情形,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因素。犯罪情节包括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悔罪表现如是否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赔偿等。当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同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有可能适用缓刑。
此外,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宣告缓刑。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三、缓刑期满后还要判刑吗
缓刑期满后一般不再判刑。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情况,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但是,若在缓刑考验期内出现上述违法违规情况,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甚至可能会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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