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单位辞退,按照法律怎么赔偿
一、怀孕单位辞退,按照法律怎么赔偿
怀孕女职工被单位辞退,若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获得相应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法辞退怀孕女职工,女职工有两种维权选择。
其一,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此情形下,劳动关系恢复,女职工可正常上班并享受相应待遇,直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其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女职工在单位工作三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违法辞退她,需支付的赔偿金为5000×3×2=30000元。
女职工遇到此类情况,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兼职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兼职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为非全日制用工兼职,依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终止用工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若为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兼职,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辞退时就可能获得补偿。比如,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赔偿金;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
三、兼职提前离职被扣一半的工资合法吗
兼职提前离职被扣一半工资通常不合法。
兼职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依据相关法律,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应按双方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即便劳动者提前离职,也仅能就提前离职给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不能随意克扣工资。扣除一半工资这种做法,明显超出合理范畴。
若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提前离职给其造成损失,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实际损失以及损失的具体数额。若无证据证明损失,克扣工资的行为就缺乏法律依据。
当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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