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无经济补偿金
一、试用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无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判断:
-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此时过错在于劳动者,单位解除合同合理合法。
-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除,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总之,试用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不同情形,可能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也可能无需支付。
二、试用期七天没签合同被辞退有工资吗
试用期七天没签合同被辞退是有工资的。
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即已建立,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和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即使仅工作了七天且未签订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同事证言等,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七天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不能约定试用期: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类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其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无法合理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劳动合同期限过短,约定试用期会使劳动者在短时间内处于不稳定状态,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利,因此法律禁止在此情形下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方式灵活性高、工作周期短,所以不适用试用期的规定。
4.续订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已在之前的劳动关系中相互了解,无需再次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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