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还可以再要回吗

2026-01-02 18:00:41 法律知识 0
  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还可以再要回吗?放弃孩子抚养权后可再要回。双方能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则合法有效,无法协商可起诉。法院依据法定情形判决,起诉要有充分证据,变更应从利于孩子出发。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还可以再要回吗

   放弃孩子抚养权后可以再要回。在法律上,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具备法定情形时,可通过法定程序变更。

   若双方能就变更抚养权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即合法有效。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想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会依据法定情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况,法院通常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不过,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有充分证据证明符合法定情形,否则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同时,变更抚养权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进行考量和处理。

   二、民法典规定涉外抚养费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涉外抚养费纠纷管辖法院确定方式如下:

   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需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比如,父母一方在国内,另一方在国外,国内一方要求国外一方支付抚养费,若国外一方在国内有经常居住地,国内该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若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原告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例如孩子和母亲在国内生活,父亲在国外且未支付抚养费,母亲作为原告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此外,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设有代表机构,原告可向财产所在地或代表机构住所地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中国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

   三、子女已满十八岁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般情况下,子女已满十八岁,父母无需再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通常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因为此时子女已成年,具备独立生活能力。

   然而,存在特殊情形。若子女虽已满十八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比如,子女十八岁后仍在高中就读,没有经济来源,父母有义务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又如,子女因意外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维持生活,父母也应给予经济支持。

   总之,子女满十八岁后,原则上父母不再支付抚养费,但特殊情况下需继续承担抚养义务。这要结合子女的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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