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标准

2026-01-04 01:40:45 法律知识 0
  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多方面。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区片综合地价定,至少每三年调整;安置补助费保障农民生活,按农业人口数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由省级制定,保障村民居住权益。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多方面内容。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时需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安置补助费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其标准同样依据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归谁

   土地确权后征地补偿归属需分情况确定:

   第一,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当土地被征收,补偿土地所有权的费用就应归集体。集体会通过民主程序,将这笔费用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等。

   第二,安置补助费。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第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若土地承包户对土地上的青苗进行种植、管理,对地上附着物进行建设、维护,那么相应补偿就归该承包户。

   三、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威海

   威海市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山东省相关规定,结合威海实际情况制定,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方面,威海市将辖区土地划分为不同等级区域,各区域补偿标准不同。一般按被征土地类型、所在区位等确定补偿价格。例如农用地,在经济发展较好、区位优势明显的区域,补偿标准相对较高;而在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补偿标准会低一些。

   安置补助费则综合考虑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通常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实际情况给予。对有合法手续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青苗根据作物种类和生长阶段,按一季产值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可通过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查询,或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征地时,相关部门会发布征地公告,明确具体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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