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如何适用
一、对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如何适用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适用该罪名时,要先明确犯罪构成要件。主体方面,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主观上需为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而非法制造或销售。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客观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
“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等。
量刑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定罪量刑。
二、商标代理组织的代理权限由委托人授权对吗
商标代理组织的代理权限确实由委托人授权。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委托人基于自身需求和意愿,通过与商标代理组织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将相关商标事务委托给代理组织处理。
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委托人会明确规定代理组织的具体代理权限。这些权限可能涵盖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续展、商标转让等各个方面。代理组织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活动,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对委托人不发生效力。
若商标代理组织超越授权行事,给委托人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在授权范围内,代理组织的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所以,商标代理组织的代理权限来源并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这也是保障委托人和代理组织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依据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比如假冒手段恶劣、长期假冒、因假冒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假冒等。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指上述立案追诉标准涉及的情形。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常见情形有非法经营数额巨大、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等。
司法实践中,具体的定罪量刑会结合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如假冒商标的数量、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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