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屋赠与小孩没过户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房屋赠与小孩没过户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小孩但未过户,该赠与条款一般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自双方签字时成立并生效。其中关于房屋赠与小孩的条款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未办理过户手续会存在一些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更以登记为准。虽然赠与条款有效,但在过户前,房屋所有权仍未转移给小孩。若赠与方反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有可能撤销赠与。比如,若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赠与方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但如果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赠与方可行使撤销权。
为保障小孩权益,建议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如果离婚了,小孩归女方还是男方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随女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可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也会予以考虑;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同样是考量因素之一。此外,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考虑子女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总之,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双方也可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三、离婚协议里面的继承权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里涉及的继承权通常可以更改。
从法律性质上看,离婚协议中对继承权的约定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若涉及对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将来由特定继承人继承的安排,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变更。
如果财产还未实际发生继承,财产所有者(即原在离婚协议中作出继承安排的一方)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其可以通过订立新的遗嘱等方式,重新分配自己的遗产,改变离婚协议中的继承约定。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新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如果财产已经完成继承手续,权属已经转移到相关继承人名下,原离婚协议中作出安排的一方就不能再随意更改继承结果。除非出现法定可撤销情形,如继承人实施了严重侵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权益的行为等。
总之,在财产继承未完成前,离婚协议里的继承权一般可通过合法方式更改;继承完成后,更改则需符合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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