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
3.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离婚一审没判,二审一定能判离婚吗
离婚一审没判离,二审不一定能判离。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未判离,说明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二审能否判离,关键仍在于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若在二审期间,一方能提供新的有力证据,比如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行为,或有证据表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证据,让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那么二审有可能判决离婚。
然而,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只是重复一审的情况和理由,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改变一审的判断,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较大。因为婚姻关系较为复杂,法院会谨慎对待,避免草率判决离婚。所以,不能简单认为一审没判离,二审就一定能判离。
三、起诉离婚前申请财产保全都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前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以下条件:
1.情况紧急: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夫妻一方可能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导致另一方合法权益受损且难以弥补。例如,一方准备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偷偷过户给他人。
2.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需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财产数额。若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将驳回其财产保全申请。比如,申请保全价值50万的财产,就需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物。
3.有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线索:申请人要明确需保全的财产,如房产的具体地址、车辆的车牌号、银行账户信息等。
4.与离婚案件相关:申请保全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与离婚案件有直接关联。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可在起诉离婚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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