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赡养父母,女儿在赡养可以继承遗产吗
一、儿子不赡养父母,女儿在赡养可以继承遗产吗
女儿在赡养父母,儿子不赡养,女儿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女儿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得到支持和认可。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儿子,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不过,如果父母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了遗产的分配方式,那么就会按照遗嘱来执行。若遗嘱中将遗产给了其他人,女儿可能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若女儿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长期照顾父母生活、支付医疗费用等,在分配遗产时,法院通常会予以考虑,倾向于让女儿适当多分遗产。所以,女儿在赡养父母的情况下,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从司法实践角度,都有较大可能继承遗产。
二、父母去世后生前的债务继承能够要回抚恤金吗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用于偿还父母生前债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或有关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旨在优抚、救济死者家属,具有精神抚慰的性质,其发放对象特定,并非死者生前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既然抚恤金并非遗产,债权人无权要求用抚恤金来偿还父母生前债务。
若债权人要求以抚恤金偿债,继承人可明确拒绝,并向其解释抚恤金的性质及相关法律规定。若债权人仍纠缠不休,继承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抚恤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三、配偶一方死亡后房产子女有继承权吗
配偶一方死亡后,子女通常对房产有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时,死亡一方的房产份额(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分出一半归在世配偶,另一半作为遗产;若为死亡一方个人财产,则全部作为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例如,夫妻共有一套房产,一方去世后,首先分割出一半产权归在世配偶,另一半产权作为遗产由在世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
若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确定房产的继承归属。遗嘱指定了房产由特定人继承的,需遵循遗嘱。不过,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所以,一般情况下子女有继承房产的权利,但具体继承情况要依据是否有遗嘱以及房产的产权性质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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