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资超过多少构成刑拘
一、赌资超过多少构成刑拘
一般来说,单纯赌资数额多少并非刑拘的唯一标准,但在认定赌博罪时有参考意义。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符合聚众赌博的认定标准,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进而面临刑拘等强制措施。
此外,开设赌场的,也构成犯罪。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属于“情节严重”,会依法被刑拘处理。
不过,具体案件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应刑拘。
二、赌资达到多少才能刑拘
一般来说,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不论赌资多少都可能被刑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此类行为构成赌博罪。
对于“聚众赌博”,《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一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二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三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四是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此外,开设赌场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具体案件中,是否刑拘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
三、赌资多少以上可以刑拘呢
一般情况下,并非单纯依据赌资数额决定是否刑拘,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聚众赌博”,可依法刑拘:一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二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三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四是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另外,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可刑拘,无明确赌资数额要求。
若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总之,是否刑拘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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