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是否可以撤销公司的决议呢

2026-01-10 17:40:24 法律知识 0
  隐名股东是否可以撤销公司的决议呢?隐名股东一般不能直接撤销公司决议,公司决议撤销权通常由显名股东行使。若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有代持协议且约定按意愿行权,可通过显名股东行使。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成显名股东,就能直接行使撤销权。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隐名股东是否可以撤销公司的决议呢

   隐名股东一般不能直接撤销公司决议。

   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未记载其姓名或名称的出资人。公司决议的撤销权通常由显名股东行使,依据公司法,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这里的“股东”通常是指在公司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中记载的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要行使撤销权存在一定障碍。不过,如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有明确的代持协议,且协议中约定显名股东需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相关权利,隐名股东可以通过显名股东来行使撤销权。另外,若隐名股东通过法定程序确认了股东资格,成为显名股东,那么其便可以以显名股东身份直接行使撤销公司决议的权利。

   二、请股东抽逃出资转让股权有是否有效

   股东抽逃出资后转让股权,效力需依具体情形判断。

   一般情况下,若受让人不知出让人抽逃出资,且转让程序合法,合同无其他无效事由,该股权转让有效。因为合同效力主要依据《民法典》判断,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就有效。受让人后续可追究出让人违约责任。

   若受让人明知出让人抽逃出资仍受让股权,该转让合同可能面临被认定无效的风险。这是因为双方可能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此外,即便股权转让有效,公司或其他股东仍有权要求抽逃出资的原股东补足出资,受让人若知情,需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也可要求抽逃出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知情的同样需担责。

   三、不参与公司经营会影响股东分红吗

   不参与公司经营通常不影响股东分红。股东分红权是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其核心依据是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这表明,只要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就基本具备了获得分红的资格,参与公司经营并非分红的必要条件。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可能导致股东虽不参与经营但影响分红。如果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必须参与公司一定程度的经营管理才享有分红权,那么不参与经营可能会影响分红。此外,若股东因不参与经营,在公司决策等方面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导致公司做出不利于分红的决策,也可能间接影响分红。

   总之,一般情况下不参与经营不影响分红,但需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决策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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