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上不是股东,但从公司分红怎么办
一、工商上不是股东,但从公司分红怎么办
在工商登记上不是股东却从公司分红,可从以下方面处理:
首先,确认有无代持股协议或其他书面约定。若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依据协议享有分红权利,虽未登记为股东,分红合理合法。但代持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才能保障实际出资人的权益。
其次,若没有相关书面约定,这种分红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其他股东、董事或监事等相关人员可要求停止分红,并对已分红款项进行处理。公司可通过召开股东会等合法程序,对该情况进行审查,若认定分红不合法,可要求不当获利者返还分红所得。
最后,若因此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相关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和证据,判定分红行为的合法性及后续处理方式。
二、公司法人贷款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人贷款,股东是否承担责任需分情况来看: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公司法人依法贷款用于公司经营,且股东已足额出资,一般情况下,股东无需对公司贷款承担额外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存在过错情形:若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若法人贷款属于企业债务,股东(即投资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总之,公司法人贷款时,股东是否担责取决于公司类型、股东行为等多方面因素。
三、公司是不是申请破产才能追加股东
公司并非只有申请破产才能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符合一定法定情形时,即便公司未申请破产,也可追加股东。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可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责任。若股东抽逃出资,也能追加该股东,使其在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此外,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可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若公司已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通常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处理,一般不再适用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的规则。
综上,公司追加股东不局限于申请破产这一情形,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追加股东的具体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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