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均可构成此罪。
2.主观方面:故意,通常表现为生产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在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是有害食品仍进行生产,但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一般持放任态度,也就是间接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卫生法规,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有害食品的行为违反了这些法规,同时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或实际的损害。
4.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指的是根本不能食用的原料,如工业酒精、地沟油等。只要实施了生产有害食品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均可能构成此罪。
二、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追究,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罪指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若构成本罪,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或“特别严重后果”,会综合考量食品中毒人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食品污染范围、社会影响等因素。对于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需严格认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渎职行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案金额和量刑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涉案金额和量刑相关规定如下:
依据刑法,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情形不单纯考量涉案金额,只要实施了该行为就构成本罪。
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包括造成轻伤以上伤害,造成轻度残疾或中度残疾等。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案金额虽不是唯一量刑依据,但对判断情节轻重有影响。一般涉案金额越高,可能量刑越重。同时,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准确量刑。
以上是关于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