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2026-01-12 15:00:55 法律知识 0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分情况。若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如书面协议确定,属受赠子女个人财产;若未明确且在子女婚后赠与,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举例说明。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情况而定。

   若父母在赠与房产时,明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比如通过书面赠与协议等方式确定,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尊重赠与人意愿、保护个人财产权益的原则。

   若父母赠与房产时未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且赠与行为发生在子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婚后取得的财产通常享有平等的权益。

   例如,老张将一套房子过户给儿子小张,但书面说明只给小张,这房子就是小张个人财产;若老张没说明,房子过户时小张已婚,通常房子就会被认定为小张和其配偶的共同财产。

   二、丈夫父母的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父母的拆迁安置房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丈夫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其所有权归丈夫的父母。该房产源于丈夫父母房屋拆迁,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和共同努力并无直接关联。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丈夫父母明确表示将该拆迁安置房赠与夫妻双方,且有书面赠与协议等相关证明,那么此时该安置房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若夫妻双方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对安置房的取得有出资贡献,比如出资装修、补交差价等,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对该房产享有一定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房产就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权益需根据实际出资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

   三、一般单位的福利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福利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福利房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殊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有。

   要是福利房是一方在婚前获得并付清房款,即便在婚后才取得房产证,该福利房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为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资金来源为个人,所以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若福利房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单位福利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购房时间、出资情况和产权登记等因素。在涉及分割财产等法律问题时,需依据相关证据和具体事实进行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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