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放弃继承怎么办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怎么办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遵循一定程序和规定。
放弃继承需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向其他继承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明确表达放弃的意愿。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若在遗产处理后表示放弃,其实质是放弃财产所有权,而非继承权。
若继承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不能代理其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放弃继承通常会损害继承人利益,所以法定代理人不能代其放弃。
放弃继承一般是不得反悔的。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总之,继承人放弃继承需依法定方式和时间进行,且作出决定应慎重。
二、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吗
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若不是出于争夺遗产目的,则不丧失继承权。
3.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实践中需根据具体行为的恶劣程度等判断情节是否严重。
4.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比如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等情况。
5.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不过,若继承人有上述第3、4、5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所以,继承人不一定不丧失继承权,要结合其行为及后续情况综合认定。
三、继承人可以继承土地吗
继承人能否继承土地需分情况来看。
对于国有土地,其所有权归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期限内,使用权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该土地使用权。比如通过招标、拍卖等出让方式获得的商业用地使用权,继承人能继承。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不能直接继承,需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才可能继续使用。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情况更为复杂。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宅基地上有房屋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农村承包地,如耕地、林地等,若为家庭承包方式,在承包期内,家庭成员去世,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若承包人全部去世,林地承包的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耕地等则由发包方收回。
总之,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仅部分土地使用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由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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