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有劳动合同还能除名吗

2025-11-09 16:40:18 法律知识 0
  签有劳动合同还能除名吗?签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可将劳动者除名。如劳动者试用不符条件、严重违规等六种情形,单位可解除合同。但单位操作要依规,有证据、按程序,违法解除时劳动者可维权。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签有劳动合同还能除名吗

   签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将劳动者除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除名”:(一)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四)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五)是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六)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用人单位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解除劳动合同需有充分证据,并遵循法定程序,如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等。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二、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吗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辞退。

   若员工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员工无过错,但因特定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不过,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需支付赔偿金。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签订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辞退,赔偿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合法辞退,需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情形,用人单位辞退无需支付赔偿或补偿。

   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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