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入职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一、劳动法入职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其一,赔偿期限。从建立劳动关系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直至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若满一年仍未签订,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需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二,赔偿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维权时,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主张权益。
二、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可参考以下方法:
首先,以实际工作地点为准。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场所是判定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关键依据。若劳动者固定在某一地点工作,该地点即为劳动合同履行地。
其次,对于有多个工作地点的情况。如果劳动者需在不同区域工作,通常以其主要工作场所作为劳动合同履行地;若各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相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以产生劳动争议的实际工作地点为劳动合同履行地。
再次,对于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即用工单位所在地。
最后,对于远程办公的劳动者。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以劳动者经常提供劳动的地点为履行地;若劳动者工作地点不固定,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如劳动者住所地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履行地。
三、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计算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方式如下:
双倍工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时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比如劳动者入职后第二个月开始,到第11个月期间,每月可获得双倍工资。已支付正常工资的,用人单位需再支付一倍工资作为赔偿。
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后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需要注意,劳动者要及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并且双倍工资赔偿有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与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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