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有使用权吗
一、集体土地有使用权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在于:即指广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集体土地拥有相应的实际用途权力。
在这种情况下,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名义上归属于广大农民集体所有,并且这部分所有权由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进行实际的经营与管理。
广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有权通过承包的方式来获取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下,除了特定条件下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外,其余大部分土地均属于广大农民集体所有;而诸如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等土地,亦同样划分为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集体土地有商住房证有法律效益吗
集体土地若具备商住房证仍不具法律效力;若取得该地使用权证并成功办理房产证,商住房证方能生效。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村民在合法获取土地使用权后,依规办理的产权证明文件,凭此证可对相应土地行使一定的用益物权。
三、集体土地有哪些权利
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体系中,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重要的内容:首先是土地所有权的赋予,这是农村集体对于其所属土地的独立权益。
其次是承包经营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民有权依法获取集体土地进行种植、养殖或其他农业用途的承包经营权。
再次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这是指农村村民按照法定程序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用以修建合适的居住空间和附属设施的权利。
最后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授予,在此范围内的土地经过批准后,可以用于兴建乡镇企业或者公共设施等非农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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