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多少岁可以立遗嘱
一、夫妻多少岁可以立遗嘱
夫妻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立遗嘱,而关于年龄并没有绝对的限定。
一般而言,在我国,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订立遗嘱。但同时需注意,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情况下即便未达到十八周岁,也有立遗嘱的资格。
对于成年人而言,若存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障碍等情况,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独立立遗嘱。也就是说,判断夫妻能否立遗嘱,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非单纯依据年龄,需结合具体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生前的赠予能否视为遗嘱
生前的赠予不能视为遗嘱,二者存在明显区别,具体如下:
一是法律性质不同。赠予是赠与人在生前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双方法律行为,赠予行为完成后,财产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而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在死后如何处分的单方法律行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二是生效时间不同。赠予在赠予合同成立且赠与人完成交付等相关行为时即生效。例如动产赠予在交付时生效,不动产赠予在办理过户登记后生效。而遗嘱要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
三是可撤销性不同。赠予在特定情形下,如赠予财产的权利未转移且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等,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前,其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遗嘱。
综上,生前的赠予和遗嘱在法律性质、生效时间、可撤销性等方面均有不同,不能将生前赠予视为遗嘱。
三、如何识别遗嘱伪造证据
识别遗嘱伪造证据,可从多方面着手:
一是笔迹鉴定。遗嘱一般需遗嘱人亲笔书写,通过专业的笔迹鉴定机构,对比遗嘱笔迹与遗嘱人生前其他可靠笔迹样本,从书写习惯、笔画特征、字体结构等判断是否为同一人书写。若差异显著,可能存在伪造嫌疑。
二是纸张及墨水分析。分析遗嘱所用纸张的生产年代、质地、色泽等,以及墨水的成分、褪色情况等。若纸张、墨水与遗嘱声称的形成时间明显不符,如使用了当时不存在的纸张或墨水,可作为伪造证据。
三是见证情况审查。若遗嘱需见证,查看见证人的身份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见证程序是否合法。若见证人无见证资格或见证过程存在瑕疵,可能影响遗嘱真实性。
四是内容逻辑分析。遗嘱内容若与遗嘱人生前的意愿、财产状况、家庭关系等严重不符,或存在逻辑混乱、不合理之处,也需警惕伪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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