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什么材料
一、劳动仲裁需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多类材料。首先是劳动仲裁申请书,应明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以及具体的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其次要提供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及相关事实。若有其他能支持诉求的证据,也应一并准备。
再者,需准备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等。若是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此外,需注意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仲裁申请书副本。准备好这些材料,按照劳动仲裁机构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提交,以启动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需调解多久
劳动仲裁调解所需时间并无固定标准。一般而言,劳动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在十日内向仲裁委提交答辩书。仲裁委收到答辩书后五日内会将副本送达申请人。之后便进入调解程序。
通常情况下,调解过程可能较短,数天内就能完成;但复杂案件的调解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比如涉及较多争议焦点、双方分歧较大时,可能需要数周甚至数月。调解时间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协商意愿和配合程度,若双方都积极沟通、互谅互让,能较快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时间便会缩短;反之,若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则可能陷入僵局,耗时较长。而且,劳动仲裁整个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为四十五日,案情复杂的可延长十五日。所以,劳动仲裁调解具体时长难以确切判定,需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三、劳动仲裁需要裁多久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仲裁庭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 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 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 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 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 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 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实际审理中,会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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