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兼容性相关的影响因素有哪些方面
一、土地兼容性相关的影响因素有哪些方面
土地利用兼容性则是为了明确划分地块主要用地属性,从而规定在该地块内哪些设施类型可以进行兼容,哪些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才可兼容,以及哪些则坚决不被容忍。
而这种控制通常会借助于“用地与建筑兼容表”来实现。
遗憾的是,当前普遍存在着对兼容设施规模和容量标准控制不足的问题。
明确指出,土地使用兼容性绝不能改变地块原本的主导用地特性,同时应对兼容强度设定提供具有指导性的具体指标。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二、土地基价上升,需要补交吗
关于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式,以下内容值得我们关注:若涉及到土地用途或容积率的变更,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补缴相应土地用途及容积率之间的差额价款。
而对于拥有完全产权的单位住房进行二次交易时,卖方仅需承担补缴2%的土地出让金义务,完成交易之后,该房屋将被视为商品房性质。
房屋所有权的有效期限是从产权证书颁发之日开始计算的。
三、土地会重新分吗
目前并没有确切的法律规定表明土地会重新分配。
在我国,土地分配政策是基于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和实施的。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常是在承包期内保持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
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可能会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调整。
但就是否会重新分地,需依据届时国家的政策导向、具体的土地利用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目前无法得出确定性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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