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突然去世租约还能继续吗
一、出租人突然去世租约还能继续吗
依据现行的法律条款,无论出租人是否离世,房屋租赁合同都将维持其完整有效性。
此种情形之下,只要租赁期未满,那么合同即持续生效,由租赁物业的继承人接手继续履行这份合同,双方只需依照原有的租赁协议继续稳妥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即可。
而当出租人的继承人获继承权及房屋所有权之后,他们会自动升级为新的房主,同时也必须承担起新的租赁合同的责任与义务。
遵循这些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即使出租人的继承人想收回房屋,这也是违反了契约精神,因为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之内,所有权的任何变动,都不能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七百三十二条
【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二、出租人死亡后合同如何履行
当出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的履行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是若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了租赁物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继承人继续有效。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包括收取租金等;承租人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继承人支付租金,正常使用租赁物。
二是若继承人决定不继承租赁物所有权。此时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有其他合法的产权继受人,租赁合同可与该继受人继续履行;若不存在合适的继受人,可能涉及租赁物的处置问题,一般需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在租赁物产权明晰前,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并可暂停支付租金,待产权确定后再行协商后续履行事宜。
总之,出租人死亡后,应尽量维持租赁合同的稳定性,保障承租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出租人死亡出租合同如何履行
当出租人死亡时,出租合同的履行需分情况讨论:
(一)若出租人为自然人,其死亡后,出租合同并非必然终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其继承人继承了该出租房屋等租赁物,那么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出租合同。继承人成为新的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同时也需承担相应义务,如保障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等。
(二)若该租赁物不属于遗产范围,或者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继承该租赁物相关权益,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存在其他合法的权利继受人,如受遗赠人等,由其继续履行合同;若不存在,则可能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出租人死亡后,应先确定租赁物的权利归属,再据此判断出租合同如何继续履行,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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