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协议死了算遗嘱吗
一、活着是协议死了算遗嘱吗
活着时所签协议与死后才生效的遗嘱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活着时签订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通常在协议成立时就生效,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其调整的是协议签订后到履行完毕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遗嘱是遗嘱人在生前对自己死后个人财产等事务作出处分安排的法律行为,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所以,活着时的协议不能简单等同于死后的遗嘱。协议和遗嘱在主体、生效时间、形式要求、调整事项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各自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则来判断其效力与执行。若要明确某项文书究竟是协议还是遗嘱,需结合具体内容、形成背景等因素综合分析判定 。
二、遗嘱的性质要件有哪些
遗嘱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其性质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遗嘱须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仅需遗嘱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生效,无需征得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任何人的同意。遗嘱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变更或撤销之前所立遗嘱。
二是遗嘱是死因行为。即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在遗嘱人死亡前,遗嘱虽已成立,但并未生效,遗嘱人可随时对其进行修改或撤销。
三是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日期等。
四是遗嘱是处分行为。遗嘱的主要内容是遗嘱人对其个人合法财产作出处分安排,确定财产在其死后的归属。
三、遗嘱是哪个部门发的呢
遗嘱并非由某个特定部门发放。遗嘱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作出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由遗嘱人自行订立的。
具体来说,遗嘱的订立有多种形式,不同形式有不同要求:
1.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 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也都有相应的法定要求。
遗嘱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在订立遗嘱后,为确保其效力和顺利执行,也可以进行公证,但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经程序,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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