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能收回吗

2025-11-14 07:00:53 法律知识 0
  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能收回吗?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时收回情况不同。已过户的,一般不可撤销,但妻子存在严重侵害等法定情形,丈夫可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未过户的,除特殊合同,丈夫可撤销赠与收回房产。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能收回吗

   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离婚时能否收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一般不可撤销。因为不动产的赠与以过户为生效要件,过户后产权已转移至妻子名下,通常丈夫不能收回。比如,丈夫将房产过户给妻子并完成产权变更手续,之后离婚时就不能随意收回该房产。

   然而,若存在法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丈夫可以收回。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例如妻子对丈夫或其家人实施暴力等伤害行为。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这些情况下,即使房产已过户,丈夫也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若房产未过户,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丈夫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收回房产。

   二、部队房产离婚时如何认定

   部队房产离婚时的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部队房产为军队经济适用房,根据相关规定,购买军队经济适用房的军人及其配偶对房屋拥有有限产权。离婚分割时,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长、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房屋归属及补偿方式。若由军人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军人名下,通常会倾向认定为军人个人财产,但需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若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则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对于部队公寓房,其产权归军队所有,军人及其家属仅有居住使用权。离婚时,公寓房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非军人一方无其他住房,出于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法院可能会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其继续居住使用。

   总之,部队房产因涉及军队特殊管理规定,离婚认定较为复杂。处理此类案件时,既要遵循《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也要考虑军队房产管理的特殊要求。

   三、老公赠与老婆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老公赠与老婆的房产,离婚时分割情况取决于赠与行为的具体情况。

   若赠与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房产所有权转移至老婆名下,若无特殊约定,此房产一般视为老婆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老婆所有。

   若赠与房产仅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老公在过户前可撤销赠与。若老公行使撤销权,房产仍属老公,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老公未撤销,且赠与合同有效,应按合同约定处理。

   若赠与合同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离婚时则按约定的共有方式进行分割。双方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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