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垦土地征收补偿费归谁所有
一、广西农垦土地征收补偿费归谁所有
广西农垦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其一,土地补偿费。通常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广西农垦若涉及国有农用地征收,其土地补偿费一般归国家或农垦管理机构等相关主体,用于农垦后续发展建设等。若是农垦范围内集体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所有,由集体依法依规分配使用。
其二,安置补助费。此费用是用于安置因土地被征收而失去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若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由农垦企业或相关单位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负责安置的企业或单位;若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等。
其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即谁种植、建造,补偿就归谁。若地上附着物为农垦企业建造、青苗为农垦职工种植,则相应补偿费归农垦企业或职工。
二、土地承包有什么补偿吗
土地承包涉及多种情形,补偿情况也有所不同。
若因国家征收导致土地承包关系变动,通常会有补偿。补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这是对土地所有权价值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导致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具体分配根据实际安置情况确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补偿承包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农作物等,归其所有者。
在承包期内,若发包方依法调整承包地,对于因改良土地等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应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可能存在对未收获农作物等的适当补偿。
土地承包补偿需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确定补偿项目、标准与分配方式,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土地被别人确权了30年还有办法吗
土地被他人确权30年仍有解决办法。首先,应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土地来源的历史资料、相邻地块权利人的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主张自身权利至关重要。
接着,可尝试与确权方进行沟通协商,说明土地实际情况和自身权益主张,争取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合法程序变更确权登记。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处理。这些部门会依据提交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查和裁决。
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维权。向有权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土地确权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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