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人构成诈骗吗
一、认识的人构成诈骗吗
认识的人也可能构成诈骗。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若认识的人存在以下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一是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二是实施了虚构事实,比如编造不存在的情况,或者隐瞒真相,即故意不告知关键事实;三是被害人基于这些虚构或隐瞒的情况,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四是最终导致被害人遭受数额较大的财产损失。
比如,朋友谎称自己生病急需钱做手术,向你借钱,实际却将钱用于个人挥霍,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一般来说达到一定金额,就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只要满足上述构成要件,不论是否认识对方,都可能构成诈骗犯罪。
二、厦门诈骗罪判刑多久
厦门诈骗罪的判刑依据诈骗数额及犯罪情节而定。
依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厦门,具体数额标准可能依当地司法实践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刑罚;达到数额巨大标准,通常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则会在十年以上量刑直至无期徒刑。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都会对最终量刑产生影响。司法机关会综合全案情况,依据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三、诈骗后还了算诈骗吗
诈骗后归还财物,仍可能构成诈骗罪。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行为实施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时,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即便事后归还财物,诈骗行为已然完成,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仍应以诈骗罪论处。不过,归还财物的行为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处罚情节予以考虑。
比如,甲编造项目骗乙投资,乙基于虚假信息交付资金,此时甲的诈骗行为成立。之后甲归还资金,不影响其诈骗行为定性,但可从轻处罚。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一开始占有财物并非基于非法目的,后续因某些原因暂时占有后又及时归还,则不构成诈骗。总之,认定需结合具体案情,全面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及客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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