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吗法律
一、自愿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吗法律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自愿离婚是需要30天冷静期的。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状态下草率离婚,给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尽可能挽救那些尚有修复可能的婚姻,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但如果存在家暴等特殊情况,当事人可通过诉讼离婚等其他途径解决婚姻问题。
二、自愿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吗
自愿离婚需要经历30天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十天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这一冷静期规定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三、自愿离婚需不需要冷静期
自愿离婚需要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冷静期内,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冷静期的设置旨在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思考的时间,避免因冲动而草率离婚,以更谨慎、理性的态度对待婚姻关系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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