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第一继承人是子女吗
一、遗产第一继承人是子女吗
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并非仅仅是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配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伴侣,对夫妻共同财产有相应权益,同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遗产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实际情况中,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二、承包经营权可以当遗产吗
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遗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对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承包期内家庭成员之一死亡时,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不存在继承问题;若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发包方会收回承包地,不发生继承。
而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林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种情况下,该承包经营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因为此类承包经营权通常是基于承包人的投入和经营形成了一定的财产权益,法律允许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延续承包经营。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承包经营权,也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承包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能否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三、拆迁房没拿到算遗产吗
拆迁房没拿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算遗产。具体分析如下:
若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房屋实际交付前死亡,该拆迁房虽未实际拿到,但被拆迁人基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已享有对该房屋的期待权益。这种期待权益属于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可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可在房屋实际交付时,要求相关部门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
然而,如果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前就已死亡,由于此时被拆迁人尚未取得对拆迁房的相关权益,该拆迁房一般不能作为被拆迁人的遗产。这种情况下,需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等,由相应主体来与拆迁部门协商安置补偿事宜。
总之,拆迁房没拿到是否算遗产,关键在于被拆迁人死亡时是否已基于拆迁相关程序取得了对该房屋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遗产第一继承人是子女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