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怎么立遗嘱继承
一、在东莞怎么立遗嘱继承
在东莞立遗嘱继承,可参考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需确保遗嘱内容清晰明确,表达真实意愿,书写规范。
二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需符合法定条件,不能是与继承人等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是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是录音录像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五是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仅适用于危急情况,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是公证遗嘱。遗嘱人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经公证的遗嘱效力较高。立遗嘱时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二、遗嘱没有公证可以不认吗
遗嘱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不能随意不认。
从法律效力来看,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除公证遗嘱外,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等多种形式。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是有效的。
就实质要件而言,遗嘱人立遗嘱时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在形式要件方面,不同类型的遗嘱有不同要求。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若遗嘱满足上述相关要求,即便未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继承人应当尊重遗嘱人的意愿,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不能无故不认。若对遗嘱效力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三、老人不写字怎么立遗嘱
若老人不识字无法亲自书写遗嘱,可通过以下几种合法方式立遗嘱:
一是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遗嘱的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二是录音录像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三是口头遗嘱。此方式一般适用于危急情况,也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四是公证遗嘱。可由老人在公证人员的协助下,通过口述等方式表达遗嘱内容,公证机构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证,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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