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路房不交房我该怎么维权
一、没路房不交房我该怎么维权
若房地产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您可前往贵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或房产管理局进行投诉。
在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辖专门的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办公室,负责监管开发商的经营活动。
若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有权向其发出书面催告函,并与其商定合同的最后履行期限。
在此基础上,购房者还可要求开发商立即履行该合同义务。
若催告函发出后满三个月而开发商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履行该合同,则购房者有权利取消合同,同时开发商将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支付相应违约金,对涉及的损失亦须进行赔偿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没领证之前房子可以写女方名字吗
在恋爱关系确立之前,男方单独购买的楼宇可以选择将其列记为女方的姓名。
若是仅仅列记在女方的名义之下,这便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予,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如果在房产证中加入了女方的姓名,这个房产就会转化为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
由于房屋产权的生效依赖于正式的登记手续,因此原则上来说,这个房产是可以被平均分配的。
首先让我们来讨论婚前以及婚后的共同财产所有权问题。
婚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它是指一方在婚前所获得的任何形式的财产,无论是无形的还是有形的,动产还是不动产,只要这些财产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那么它们就会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而婚后的财产则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它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便是婚后由一方所获得的财产,也并非全部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三、没领证的房子纠纷怎么解决
未领证情况下的房子纠纷,需区分不同情形处理。
若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首先,需明确双方出资比例,收集相关出资凭证,如转账记录、付款收据等。若有书面约定房屋产权归属,则依约定处理。没有书面约定,一般按出资比例确定各自份额。例如,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若无其他特殊情况,房屋权益按此比例分配。
若一方出资,另一方未出资:
若出资方明确表示是赠与对方,且房产登记在受赠方名下,房产通常归受赠方。若出资方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给对方购房,可按借贷关系处理,要求对方偿还借款。若没有证据证明赠与或借贷,且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产归出资方。
若涉及到父母出资:
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解决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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