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通常是有补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当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时,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可通过与企业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过了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具体计算方式为: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开始计算,直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按照月工资标准支付二倍工资。例如,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从第二个月起,每月应额外支付5000元作为赔偿,直到签订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支付一般以11个月为限。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赔偿。
三、可以与两家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么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与两家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与两家单位同时签合同给其中一家或两家都带来不利影响,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是可以的。比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所以,若要与两家用人单位签合同,首先要明确自身工作性质是否符合规定,比如是否是非全日制用工。其次,要确保不会对任何一家单位的工作任务完成造成严重影响,并且提前告知相关单位并取得其同意。否则,可能会面临劳动纠纷,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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