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醉酒驾驶量刑标准
一、河南省醉酒驾驶量刑标准
河南省醉酒驾驶的量刑标准如下: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危险驾驶罪。一般情形下,处拘役,并处罚金。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在1个月拘役至2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4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2个月拘役至3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饮酒驾驶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饮酒驾驶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对于饮酒驾驶的处罚,一般会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若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罚更为严厉,会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不仅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风险,还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危险行为。广大驾驶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饮酒后驾车。
三、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醉酒驾车属于刑事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属于醉酒驾车。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一旦被认定构成此罪,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相较于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其性质更为恶劣,处罚也更为严厉。这体现了法律对醉酒驾车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旨在通过强有力的制裁手段,遏制此类危险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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