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租赁权能否继承
一、公房租赁权能否继承
公房租赁权一般不能继承。
公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承租人仅有使用权。租赁关系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和条件建立的。
当承租人死亡时,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这并非继承租赁权。共同居住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变更承租人。
法律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所以,公房租赁权本质上不是遗产,不能按照继承的方式由继承人直接取得,而是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继续使用公房。
二、房屋租赁权能否继承
房屋租赁权一般不能继承。租赁权是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一种债权,而非物权。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享有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是基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特定合同关系。
当承租人死亡时,租赁合同关系通常会终止。虽然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但这并非是对租赁权的继承,而是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权可以继承,或者符合当地政策允许租赁权延续的情形。在这些特定条件下,租赁权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总体而言,房屋租赁权原则上不能像物权那样直接被继承,而是要依据具体的租赁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后续的租赁事宜。
三、租赁房拆迁如何补偿
租赁房拆迁补偿涉及多方面。首先,对于租户而言,若因拆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租户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向房东主张相应赔偿,如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其次,关于房屋本身的补偿,一般归房屋所有权人即房东。拆迁补偿通常包括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若房屋用于经营)等。
在具体补偿标准上,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不同。通常房屋价值会通过专业评估确定。停产停业损失则综合考虑经营状况、营业额、预期收益等多方面因素来计算。
此外,若租赁房存在装修装饰,租户对其投入的装修装饰费用,可与房东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评估确定价值,根据过错原则分担损失。
总之,租赁房拆迁补偿需综合考虑房屋所有权、租赁关系及相关投入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各方应得补偿,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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