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劳动合同要拿回来吗

2025-11-27 23:00:21 法律知识 0
  辞职后劳动合同要拿回来吗?辞职后劳动合同一般不用拿回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辞职不影响其效力,后续有纠纷时是重要证据,用人单位有保管义务,劳动者可协商复印留存,处理清相关事宜,不拿回也无实质影响。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辞职后劳动合同要拿回来吗

   辞职后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拿回来。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保管用于日常管理等工作,劳动者也可自行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辞职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即使离职,劳动合同仍具有其法律意义,可用于证明双方曾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约定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如果后续涉及到劳动纠纷,如经济补偿、加班工资等争议,劳动合同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而且,用人单位有义务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文本。若劳动者想要留存劳动合同,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复印一份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合同文本。一般来说,只要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处理清楚,没有特别需求,不拿回劳动合同也不会对劳动者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劳动合同可以选择签几年吗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选择。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可根据双方意愿确定,比如一年、三年、五年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总之,双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形式。

   三、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有诸多新规定。

   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明确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上,进一步细化了加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报酬相关,保障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拖欠工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社会保险方面,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此外,对于劳务派遣也有新规范,严格限制用工单位适用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同时,加强了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等,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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