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房产如何分担的
一、离婚官司房产如何分担的
离婚官司中房产分担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此房产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可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生活需求等,由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或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房产证怎么给女方看
若想向女方展示离婚后的房产证,可按以下方式操作。
若房产证在自己手中,可直接将其出示给女方,让女方查看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坐落位置、面积等详细信息。同时,为避免后续纠纷,可提供清晰的复印件给女方留存。
若房产证不在自己手中,比如在银行抵押,可前往银行申请查看房产证原件。银行一般会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查看,在银行工作人员见证下让女方查看。还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查询房产档案信息,凭借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登记中心查询窗口申请打印房屋产权证明,这个证明与房产证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可将其交给女方查看。
无论以何种方式给女方看房产证,都要确保过程合法合规,保障双方的权益。若涉及房屋产权存在争议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妥善处理。
三、离婚共有房产过户怎么办
离婚共有房产过户需依据离婚方式不同,按相应流程办理。
若协议离婚,首先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归属,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协议。
若是诉讼离婚,法院会对房产分割作出判决。当事人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若对方拒绝执行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来完成过户。
办理过户时,可能涉及一些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此外,要注意查看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有则需先解决相关问题才能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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