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劳动合同无效吗
一、强迫症劳动合同无效吗
强迫症本身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判断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
若劳动者虽有强迫症,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通常有效。
然而,若因强迫症使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无法正确认识自己行为或不能表达真实意愿,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对合同效力有争议,可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收童工劳动法怎么处理
劳动法严禁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会受到如下处理:
第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用人单位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三,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第四,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劳动法怎么规定的加班
劳动法对加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加班报酬方面,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强迫劳动者加班或不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以上是关于强迫症劳动合同无效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