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辞职怎么维权
一、逼迫辞职怎么维权
遭遇逼迫辞职,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收集证据:保留与逼迫辞职相关的证据,如书面通知、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这些证据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逼迫行为及具体情形,是维权的关键。
2.与单位协商: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其逼迫辞职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给予合理补偿。通过协商和平解决纠纷,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发现其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罚。
4.申请劳动仲裁:收集好证据后,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恢复劳动关系等。仲裁是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程序,具有法律效力。
5.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最终判决。
维权过程中要冷静理智,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想要辞职怎么维权
员工想要辞职并维权,可参考以下方法:
第一,依据法律程序辞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保存好通知的证据,如邮件、短信或书面文件的签收记录等。
第二,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第三,工作交接时,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注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第四,若单位拒绝出具证明、不支付工资或经济补偿等,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仲裁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三、不让辞职如何维权
若遭遇用人单位不让辞职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第一,明确自身权益。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第二,保留证据。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时,采用邮政快递“辞职信(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的方式,并在备注栏注明相关内容,保留好底单作为证据。
第三,与单位沟通。若单位不同意辞职,可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说明自身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寻求调解。若沟通无果,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委员会居中协调,促进双方达成一致。
第五,申请仲裁。调解不成,可在离职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支付工资等。
第六,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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